南漳347国道南德线砂子岭至曾家港段路面大修施工(第一次招标澄清)
关于南漳347国道南德线砂子岭至曾家港段路面大修施工
澄清通知
各投标人:
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B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
5.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
5.2.1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。
现修改为5.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
5.2.1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(42.5级散装水泥)。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综合单价中,项目交工验收后按实际供货数量从计量中扣减。
本次澄清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,不影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编制,投标截止时间不变。
特此澄清!
招 标 人:南漳县公路管理局
招标代理机构:湖北宸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2020年8月5日